「司法已死」災民痛批三重幫惡劣
中國時報 2014年10月4日
東星大樓倒塌案,最高法院昨僅判營造商鴻固公司已故實際負責人謝隆盛的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連帶賠償1.9億元,另須加計每年5%利息至少1.3億元定讞。15年前北市東星大樓921地震時倒塌釀87死,災民向建商求償28億元,纏訟14年後,判決昨天出爐。雖然判賠1.9億元,但營造商、監工等人已脫產,受災戶一毛錢都拿不到。災民義務律師鄭文龍昨痛判決荒謬,「任由有錢有權的鴻固董事長杜明福免責,判賠本息雖超過3億元,但遭判賠的被告根本沒錢,判決只是好看而已。」
「司法真的死掉了!」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獲悉最高法院判決營造商鴻固公司及監工須共同賠償3.3億多元,但宏程建設、宏國建設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均免賠後,痛批本案三審中沒有法官用心辦此案,建商明顯偷工減料,法官卻求證思考不足。
東星災民告建商 法院判賠定讞
本案纏訟14年,東星大樓受災戶委任律師鄭文龍對於判決結果不滿,批評法官放任有錢有權的人免賠,不顧災民權益;建商根本就沒錢賠,判決只是空殼子,災民除了國賠之外,根本沒有拿到半毛錢。
民國88年9月21日發生芮氏規模7.3大地震,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87人罹難,東星大樓170名受災戶提起民事訴訟,向建築師張宗炘、鴻固營造、第一銀行、起造人宏程建設負責人謝隆盛、宏國建設等求償28億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宗炘(已歿)設計結構有瑕疵,導致梁、柱未依法作足夠載重組合,加上鴻固營造偷工減料、未按施計圖施工,有混擬土抗壓強度不足、箍筋數量不足等施工疏失,導致東星大樓遇地震倒塌,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鴻固董事長杜明福、董事林謝罕見、林鴻明等人,法官認為,他們未實際參與東星大樓施工、監工等職務,或有過失行為;一銀的修繕工程未影響東星大樓建構安全或超過建築技術規則的載重限制,因此不需負責。
法官判決,鴻固營造、宏程建設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應連帶賠償含利息,總共約3億3000多萬元。案經二、三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案國賠部分,台北市工務局與受災民眾最終以1億2000萬餘元達成和解。1031003
民國88年9月21日發生芮氏規模7.3大地震,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87人罹難,東星大樓170名受災戶提起民事訴訟,向建築師張宗炘、鴻固營造、第一銀行、起造人宏程建設負責人謝隆盛、宏國建設等求償28億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宗炘(已歿)設計結構有瑕疵,導致梁、柱未依法作足夠載重組合,加上鴻固營造偷工減料、未按施計圖施工,有混擬土抗壓強度不足、箍筋數量不足等施工疏失,導致東星大樓遇地震倒塌,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鴻固董事長杜明福、董事林謝罕見、林鴻明等人,法官認為,他們未實際參與東星大樓施工、監工等職務,或有過失行為;一銀的修繕工程未影響東星大樓建構安全或超過建築技術規則的載重限制,因此不需負責。
法官判決,鴻固營造、宏程建設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應連帶賠償含利息,總共約3億3000多萬元。案經二、三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案國賠部分,台北市工務局與受災民眾最終以1億2000萬餘元達成和解。1031003
「司法真的死掉了!」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獲悉最高法院判決營造商鴻固公司及監工須共同賠償3.3億多元,但宏程建設、宏國建設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均免賠後,痛批本案三審中沒有法官用心辦此案,建商明顯偷工減料,法官卻求證思考不足。
當年受困在大樓瓦礫堆下6天奇蹟生還的孫啟峰說,雖然事隔15年,但每年到了921這天,都會特別有感觸,所以會特別讓自己忙一點,因為一靜下來會想到往事。由於事情已過了許久,他對判決結果沒有特別意見,但一般老百姓對建商逃避責任沒輒,感到無奈,現在也只能好好的努力過生活。
「這有天理嗎?」受災戶李發仁表示,台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清楚顯示,東星大樓鋼筋明顯不足,箍筋要135度彎鉤,東星大樓卻只有90度,證明偷工減料,但竟無法讓建商判刑、負責,證明小蝦米無法跟財團對抗,李發仁的心中充滿不滿與無奈。
李發仁說,當年他的母親在大樓時倒塌喪生,訴訟走來10多年,他看著受災戶遺孤慢慢長大,到現在大家心裡仍然都很難過。有位年輕生還者全身是傷疤,現在1個人住在外面的大樓內,個性沉默寡言,也不太容易跟鄰居相處,人生態度全改變,外界很難想像。
他氣憤的說,即便拿到賠償也只是補償性質,很多人原本有大好人生,卻因為偷工減料的房子造成慘重傷亡,許多個家庭支離破碎,親人也不可能再回來了。
李發仁強調,住的安全是民眾最基本的需求,政府至今不注重建商管理,放任他們,他並痛批「三重幫」蓋的房子都有問題、是惡劣建商,呼籲大眾買房一定要找有信譽的公司。
至於在震災中失去母親與弟弟的東星大樓自救會前會長陳建華,他曾在東星大樓重建落成儀式中,忿忿不平地批評市府,指受災戶同時失去親人與住所,既要負擔舊屋貸款,還要支付新屋房租,有老人家等不及就過世了。
記者昨到陳建華彰化老家找他,但鐵門上了鎖,電鈴也不堪日曬,塑膠外殼破裂粉碎,呈半掉落狀態,門牆攀附植物,鄰居說他很少回來這裡,好幾個月才看過他一次,並且來去匆匆,停一下就走了。
對於東星大樓民事賠償官司定讞,北市府則表示,已於民國96年和受災戶和解。這次官司市府非訴訟當事人,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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