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周盟翔--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一則Line訊息 檢揪黑心油

出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19000593-260107

周盟翔--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一則Line訊息 檢揪黑心油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0月9日 
「我就是要讓你過不了這關!」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周盟翔6日晚間翻查吳容合扣案手機內的Line通訊軟體時,意外發現9月間強冠餿油事件爆發時,吳曾傳訊息給另名餿油案被告說:「如果過得了這關,我就有東山再起的機會!」讓周盟翔下定決心偵辦到底。
鎖定鑫好 案情峰迴路轉
周盟翔的母親早年不僅曾在傳統市場販賣豬肉,也曾擺攤賣過大腸、粉腸等熟食。由於從小就在市場中進進出出,看盡生意人的百態,周盟翔早已練就出對食品交易問題的敏銳度。因此從民國94年追查病死豬絞碎肉做香腸案件開始,一辦起民生案件特別得心應手。
48小時沒有閤眼的周盟翔,昨天拖著疲憊的身軀表示,這個案子原本已經快辦不下去,沒想到9月間居然峰迴路轉。當時,強冠餿油事件爆發,與強冠有往來的鑫好公司,也曾經被高雄地檢署及高市衛生局調查過,但並沒有查出可疑事證。
後來,周盟翔從偵辦廢食用油回收案發現對方與鑫好有大筆金額交易後,進一步鎖定鑫好清查,才赫然發現鑫好與正義也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
「只出張嘴就能賺2、3元的差價。」周盟翔指出,鑫好公司負責人吳容合不僅曾在正義公司擔任2年的特別銷售處處長,目前更獨資經營鑫好公司。由於該公司只有1名員工,平日全靠吳某負責聯絡油品交易,甚至還委託上游直接出貨給下游,堪稱神通廣大。
關心食安 黑心食品剋星
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畢業的周盟翔,司法官訓練所43期結業,目前雖然是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但是辦起民生案件卻非常有心得,最近10年南檢轟動全國的黑心食品案,幾乎全是都由他指揮偵辦,堪稱「黑心食品剋星」。
今年初,周盟翔帶隊查獲台灣史上最大的偽藥集團;5月間還參與偵辦震驚國內的毒澱粉及毒菜脯案;6月更查出立光農工在食品原物料內添加工業級原料後,轉賣給國內知名的統一、愛之味、光代等公司,製成布丁、奶酪、豆花、寒天飲料等產品。
「安心吃飯是基本人權!」周盟翔無奈地表示,當他知道正義油品居然使用動物性飼料用油製作知名的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油品後,心裡一點都沒有破大案的喜悅,反而覺得十分沮喪、沉重。

周盟翔認為,正因為看到老百姓居然連「安心吃飯」如此卑微的請求都不可得,更讓他覺得有必要究辦此案到底,將所有不肖廠商全都繩之以法。


江宜樺 早在9/18日就知頂新的(正義油品)有問題.漠視民命.官員竟是躲在商人的後面.遮遮掩掩?

沒坦白?江揆早在918就知正義油品有問題

新頭殼newtalk2014.10.08

 台南地檢署今(8)天查獲頂新正義以飼料油混食用油,衛福部也已宣布下架。但早在9月23日立法院會質詢時,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和林淑芬就曾對此提出質疑,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被問到架上正義油品可不可以吃時,江答稱:「目前是可以。」結果今天傍晚證實,早在9月18日衛福部因調查發現正義的原料和產品進出資料兜不攏時,就把這個案子移給檢方,而且據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移送後,院長是知情的」,至於江揆當時在立院的說法應該是因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能隨便講話、指示。

9月23日當天,面對綠委提出3家飼料工廠賣油給正義的相關情資,江宜樺僅說還要追查,並強調依法在還沒有查到油品有問題的情況下,無法先將正義油品預防性下架。對於民眾而言,當時架上的正義油品可不可以吃?江答稱:「目前是可以」。

孫立群今天傍晚面對綠委和媒體的質疑提出說明表示,行政院基本態度是一致的,就是會徹查到底,至於有媒體特別關切9月23日綠委質詢和江宜樺回答的內容,是否顯示江揆早知此事?

孫立群表示,事實上,衛福部在9月18日之前在調查時就發現正義的原料和產品進出資料兜不攏,「我們有高度的懷疑」,但是以行政調查的強度,沒有辦法蒐集到太多,所以,才在9月18日移給檢調進行司法調查,今天才會爆出來。至於當時為何沒有預防性下架?孫立群說,因為沒有確實的證據,在法律上有點灰色地帶。

而當時移送的業者除了正義油品,是否還有別家?孫立群答稱不知道,細節要問衛福部,但將正義移送,「院長知情嗎?」孫立群說,「移送後,院長是知道的」,但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就不能隨便講話、指示了。
  • 看!!..江揆當時的說法應該是因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能隨便講話、指示??!!..萬一油品加入砒霜也要等全案檢察官偵結毒死一堆人才下架嗎?只會逃避責任的狗官有什資格當院長??

    當初案子移送後就該讓消費者知道阿,沒叫你影響司法,但可以說案子已移送,消費者自己會斟酌,明知道卻還說目前是可以,是想要賺最後一筆嗎




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揭人腦GPS--腦部的秘密--逐漸消失的記憶體--只回到童年儲存的記憶檔案.成年的人事物都一直消失.



揭人腦GPS 三傑獲醫學獎

諾貝爾獎宣布 助研究失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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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基夫昨在其任職的倫敦大學學院,對於獲獎表示欣喜。路透

【張翠蘭、邱俊吉╱綜合報導】今年諾貝爾獎得獎名單揭曉了!昨由醫學獎打頭陣,得主為美國科學家奧基夫和挪威學者莫瑟爾夫婦檔,三人因「找出建構大腦定位系統的神經細胞」,發現可讓人全球四處趴趴走的大腦「內部GPS」,有助科學家更了解失智症的空間記憶損失機制。



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表示,三名學者的研究「解答了數世紀以來困擾哲學家和科學的問題,也就是大腦裡如何創造出我們周圍空間的地圖,及我們如何在複雜的環境中穿梭。」 


科學家梅伊布莉特莫瑟爾和丈夫愛德華(右圖),昨同獲諾貝爾醫學獎,感到震驚。美聯社

夫妻對分一半獎金

倫敦大學學院學者奧基夫找到在大腦海馬迴中定位細胞「位置細胞」(place cells),可獲約一千七百四十萬元台幣獎金,而莫瑟爾夫婦延續其研究,發現產生座標系統的「網格細胞」(grid cell),可抱回另一半約一千七百四十萬元台幣。
三名學者的成就助研發神經醫學,尤其是阿滋海默症;此症患者腦部定位迴路的受損情形常見於發病初期。評委會指出,「認識大腦定位系統,可能有助了解這類患者毀滅性空間記憶損失的機制。」而其發現,也開啟人類對於記憶、思考及計劃等認知功能的了解。評委會主席吉拉斯說:「感謝網格和位置細胞,讓我們每次造訪一座城市時,不用看地圖找路,因地圖早已記在腦子裡。沒了這些細胞,我們很難存活。」 

六角形網格供導航

奧基夫在一九七一年率先發現,實驗室老鼠每次在房間某一位置,其腦內主掌記憶的海馬迴區域的特定神經細胞會活化,因此提出這些「位置細胞」會建構該空間的地圖並存在大腦裡。
但大腦如何知道走哪條路徑?莫瑟爾夫婦於二○○五年解答此謎題。他們發現實驗室老鼠經多個特定位置時,海馬迴出入口處內嗅皮質區的細胞會活化,而這些網格細胞每個都代表特定空間模式,最後可組織成六角形的網格模式且相互重疊的座標系統,可供導航,讓老鼠更清楚辨認其所在和方向。
國泰醫院神經內科主任陳仁澤解釋,海馬迴中有許多神經細胞,除記憶空間的位置細胞,還有登錄移動方向的細胞、登錄移動速度的細胞等,各有各不同職掌,以往不清楚如何運作,奧基夫的研究讓醫界更了解其運轉過程。
林口長庚醫院神經外科教授張承能表示,醫界以往認為,人類對音樂、文字的記憶是由左腦掌控,對空間的記憶則由右腦掌控,奧基夫的理論不同,認為空間記憶是由顳葉底下的海馬迴掌控,也經許多試驗獲得證實。 

美著力腦科學計劃

台大醫院神經外科教授邱銘章解釋,人類若罹患阿滋海默症,初期常見的異常是「忘了原先會走的路」,這可能是位置細胞退化所致,治療此症雖還無法特別針對異常的位置細胞改善,奧基夫研究助醫界朝該症揭秘邁進。
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副教授連正章指,莫瑟爾夫妻文章是國內研究員常拜讀。針對為何腦科學研究興起,且此次由基礎醫學獲獎,連正章分析,美國未來十年將著力進行腦科學計劃,與歐洲已進行多年的人腦計劃競爭,希望了解哺乳類動物大腦的連結體學。 



2014年諾貝爾醫學獎研究解說

海馬迴的位置細胞,以及內嗅皮質的網格細胞及方向感知細胞,形成迴路,組成大腦內定位導航系統。 



約翰奧基夫研究 海馬迴
1.研究發現,實驗室老鼠跑到特定位置時,大腦海馬迴裡位置細胞會活化(黃色處),以利在腦子裡建構空間地圖 



莫瑟爾夫婦研究 內嗅皮質
2.內嗅皮質區的網格細胞會在老鼠通過特定位置時活化(藍色處);可組成緊密重疊的六角形網格模式,對於其所在和方向更清楚 



3.藉由這些神經細胞的作用,建構大腦定位系統、即大腦「內部GPS」,探索路徑
資料來源:諾貝爾獎官網 

【諾貝爾醫學獎得主小檔案】約翰奧基夫 75歲

◆國籍:美國、英國雙國籍
◆學歷:加拿大麥基爾大學生理心理學博士
◆現職:英國倫敦大學學院聖斯伯利衛康神經迴路與行為中心主任
◆獎金:800萬瑞典克朗的1/2,約1740萬元台幣 

梅伊布莉特莫瑟爾 51歲

◆國籍:挪威
◆學歷:奧斯陸大學神經生物學博士
◆現職:挪威科技大學卡夫利系統神經科學研究所和記憶生物學中心主任
◆獎金:約870萬元台幣 

愛德華莫瑟爾 52歲

◆國籍:挪威
◆學歷:奧斯陸大學神經生物學博士
◆現職:挪威科技大學卡夫利系統神經科學研究所和記憶生物學中心主任
◆獎金:約870萬元台幣
資料來源:諾貝爾獎官網、綜合外電 

2014諾貝爾獎 揭曉時程

物理學獎 10/07 17:45
化學獎 10/08 17:45
文學獎 10/09 19:00
和平獎 10/10 17:00
經濟學獎 10/13 19:00
註:以上皆為台灣時間
資料來源:諾貝爾官網(goo.gl/ZuYgHx) 

大甲分局警員栽贓?(趙登豐)警局驗尿竟被調包?尿液送驗比對DNA後.發現含毒尿液與他不符.判無罪.

趙登豐說尿液遭掉包成含毒尿液


因為努力打官司終於證明清白.放棄就輸了!!

可是需要有大的勇氣.還要耗盡時間!!稱讚你

驗尿出包 戒毒男控警栽贓   2014年10月07日



台中有毒品前科的男子趙登豐,前年出獄後發現升格當阿公,決心戒毒,去年他回警局驗尿,竟被驗出毒品反應,慘遭通緝起訴 ,他發重誓「若吸毒願被判十年」,法官重驗尿液DNA,果真發現含毒尿液不是趙男的,趙男怒告警員瀆職,但檢方調查半年還無頭緒,趙男怒批:「警員害我眾叛親離!」
趙男(五十五歲)目前擔任工廠夜班管理員,他向《蘋果》投訴說,自己雖然有吸毒前科,但前年七月出獄後,發現自己升格當阿公,兩個孫子很可愛,「我心想不該當壞榜樣,為了金孫要下定決心悔改,永遠不再吸毒。」 

「吸毒願被判十年」

趙男四處搬家找工作,直到去年一月間,他接獲通知被列為毒品列管人口,須到警局驗尿,他在陳姓友人陪同到大甲分局驗尿,當時他信心滿滿告訴警員未再碰毒品,採尿後他把尿液管放在桌上,警員要他去抽血,回來他才在尿管上按捺指紋封緘。
豈料去年十月,管區警員竟通知他因毒品案被通緝起訴。開庭時,法官要求他認罪協商,檢察官也勸他:「
你認一認會判比較輕!」他當庭發重誓堅稱沒吸毒,「若吸毒願被判十年。」不斷懇求法官查明真相。 

送驗比對後判無罪

法官將尿液送驗比對DNA後,果真發現含毒尿液與他不符,今年三月判趙男無罪,檢方放棄上訴,全案定讞。趙男懷疑警員惡意栽贓他,憤而提告承辦警員瀆職。
不過
台中地檢署收案半年至今毫無進度,查不出含毒尿液主人,趙男無奈說:「收到起訴書後,親戚朋友都不理我,兒子對我更灰心,還說我永遠不會改,我根本是眾叛親離!」他痛批:「這泡尿到底是誰的?檢方查了半年,沒人給我答案。」 

律師批檢偵辦消極

大甲分局指出,尿液封存過程都有錄影存證,此案可能是尿液樣本遭驗尿者偷掉包,或是警員疏忽弄錯,將靜待司法調查。台中地檢署則說,當天有多達六十餘人驗尿,須先找出尿液主人才能辦下去,已通知六十餘人重驗尿比對DNA,報告預計三周出爐。
司改會律師高涌誠批評:「檢方偵辦動作太消極,縱使認為警方可能只是疏失難以成案,或是難以找到尿液主人,都該告訴當事人偵查進度,而非讓人苦苦等候,積滿怨氣。」 

大甲分局警員栽贓?

(趙登豐)警局驗尿竟被調包?



  • 瀟灑 ·  留言最多的人 · Chiayi
    這算一切正常,因為事不關己就會如此,除非把事情鬧大他們才會積極,像最近殺警案,因為是自家人,效率魄力就出來了,換成別人,不用說大家都知道的。失望。。。

    • 李 靜芬 ·  留言最多的人
      把DNA跟大甲分局有經手的毒蟲比對看看,還有那間檢驗所經手的人跟所有相關人士先比對做,再外推咩,應該是想壓下來,可惜上報了

      • 吳碧霞 ·  留言最多的人 · 金甌女中
        唉,難得有人想改過自新,竟然遇到有人惡意栽贓~~

        • 謝興豪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
          柿子當然是挑軟的吃!

          • Tien Yao Chung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
            超扯! 一定要查清楚!
          毒品案驗尿過程要知道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胡景彬--名下資產共三億三千多萬元.{最貪法官}.被判刑18年(他所經手的判決要重審嗎?)黃月蟬+林松虎+廖幸利


          最貪前法官胡景彬 一審被判刑18年
            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63歲)被控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時,強迫當事人和解,否則需補繳鉅額遺產稅,並透過「三房」黃月蟬收賄三百萬元,去年底被依貪汙等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胡推稱不知情,並由黃女扛起刑責,但檢方仍依貪污等罪起訴胡,台中地院今天宣判,胡景彬利用台灣高等法院民台中分院法官事庭法官身分,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致司法蒙羞,嚴重破壞司法威信、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萬元,褫奪公權8年,而三房黃月蟾依共同收受賄賂罪判刑12年,併科罰金4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在民國101年10月承審台中市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時,與同居人黃月蟾合作,透過中港大飯店法定代理人邱錦珠的弟媳黃玲玲擔任白手套,向邱錦珠索賄新台幣300萬元。
            判決指出,胡景彬指示邱錦珠聘請能配合的林松虎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在審理案件時偏袒邱錦珠,並不斷施壓對造告訴人和解,雙方在102年8月間達成和解,邱錦珠保住飯店經營權。
            黃月蟬堂妹黃玲玲則向邱錦珠浮報索賄金額為500萬元,中飽私囊200萬元,僅轉交300萬元給胡景彬及黃月蟾。
            胡景彬另與經營不動產仲介的友人廖幸利,物色司法案件當事人的財力及訴訟案件,由廖幸利出面向鎖定的當事人表示,可透過胡景彬向承審法官關說。廖幸利與胡景彬在100年間向有租屋糾紛訴訟的王姓男子訛詐,詐騙20萬元及接受招待。
            此外,檢調查出,胡景彬妻兒成群,與元配王姓女子生有1子,定居台北,又與二房鍾姓女子,生有2女,與三房黃月蟾生下1子2女,胡景彬同時擁3妻、6子女,與三房黃月蟾同居台中市北區透天別墅。
            特偵組去年底偵結起訴,並查扣來源不明財產四千多萬元,這是國內司法史上被查扣不明財產最多的法官,檢調也查出他有「三妻六子女」,名下資產共三億三千多萬元,懷疑財產來源大有問題。
            前法官胡景彬(六十三歲)被判刑十八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萬元、褫奪公權八年;胡的「三房」黃月蟾(五十七歲)判刑十二年,併科罰金四百萬元,中港大飯店老闆邱錦珠(六十歲)交付賄賂判刑十月,緩刑四年,支付公庫一百萬元,同夥黃月蟬堂妹黃玲玲(五十七歲)判刑十一月,褫奪公權二年;律師林松虎(六十三歲)判刑六年,廖幸利(五十九歲)判刑八月。

          江宜樺內閣--平均每月陣亡一閣員:邱文達+黃玉振+張家祝+簡太郎+楊秋興+潘世偉+陳希舜+蔣偉寧+楊念祖


          災難內閣 平均每月陣亡一閣員

          衛福部長邱文達因餿水油事件請辭下台,這是江內閣上台19個月,第21位請辭或遭撤換的閣員,平均1個月耗損1位閣員,陣亡原因包括鬧緋聞、出包、論文抄襲等,江內閣19個月來狀況連連,堪稱是災難內閣。
          江宜樺去年2月接任閣揆,包括在去年7月與今年2月發動2波內閣人事改組,加上陸續出包請辭的閣員,總計有19位閣員遭撤換或請辭;最近2個月內,分別有前客委會主委黃玉振、經濟部長張家祝、政務委員簡太郎、楊秋興與邱文達5人請辭。
          而若加上職務異動但仍留在內閣中的閣員,人數則高達25人,顯見江內閣上路至今,真是狀況連連,人事動盪不安。
          若整理江內閣閣員陣亡理由,也有相當的巧合性。緋聞下台的,有前勞動部長潘世偉、前工程會主委陳希舜;論文抄襲或爆出爭議者,包括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前國防部長楊念祖,尤其楊念祖上任6天就請辭,創下史上最短命閣員紀錄。
          江內閣頻繁異動,也引發各界關注,有藍委批評,內閣異動過於頻繁,政策無法銜接;而江內閣最大問題就是從學界找人,閣員多有「大不了回學校教書的心態」,這是最要不得的心態。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建議,內閣閣員不宜異動頻繁,政策發揮效果需要一定的平台與時間,尤其國民黨不同於民進黨,已經具備完整的官僚體系與人才庫。
          不過,各界建言似乎並未奏效,從江內閣最近2個月,又陣亡5閣員,顯見江內閣多災多難,閣員陣亡潮還未結束。

          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司法已死」東星大樓-最高法院判決書. 災民痛批三重幫惡劣(鴻固營造公司)

          「司法已死」災民痛批三重幫惡劣

          中國時報   2014年10月4日

          東星大樓倒塌案,最高法院昨僅判營造商鴻固公司已故實際負責人謝隆盛的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連帶賠償1.9億元,另須加計每年5%利息至少1.3億元定讞。15年前北市東星大樓921地震時倒塌釀87死,災民向建商求償28億元,纏訟14年後,判決昨天出爐。雖然判賠1.9億元,但營造商、監工等人已脫產,受災戶一毛錢都拿不到。災民義務律師鄭文龍昨痛判決荒謬,「任由有錢有權的鴻固董事長杜明福免責,判賠本息雖超過3億元,但遭判賠的被告根本沒錢,判決只是好看而已。」 

          東星災民告建商 法院判賠定讞



          本案纏訟14年,東星大樓受災戶委任律師鄭文龍對於判決結果不滿,批評法官放任有錢有權的人免賠,不顧災民權益;建商根本就沒錢賠,判決只是空殼子,災民除了國賠之外,根本沒有拿到半毛錢。

          民國88年9月21日發生芮氏規模7.3大地震,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87人罹難,東星大樓170名受災戶提起民事訴訟,向建築師張宗炘、鴻固營造、第一銀行、起造人宏程建設負責人謝隆盛、宏國建設等求償28億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宗炘(已歿)設計結構有瑕疵,導致梁、柱未依法作足夠載重組合,加上鴻固營造偷工減料、未按施計圖施工,有混擬土抗壓強度不足、箍筋數量不足等施工疏失,導致東星大樓遇地震倒塌,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鴻固董事長杜明福、董事林謝罕見、林鴻明等人,法官認為,他們未實際參與東星大樓施工、監工等職務,或有過失行為;一銀的修繕工程未影響東星大樓建構安全或超過建築技術規則的載重限制,因此不需負責。

          法官判決,鴻固營造、宏程建設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應連帶賠償含利息,總共約3億3000多萬元。案經二、三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案國賠部分,台北市工務局與受災民眾最終以1億2000萬餘元達成和解。1031003

          「司法真的死掉了!」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獲悉最高法院判決營造商鴻固公司及監工須共同賠償3.3億多元,但宏程建設、宏國建設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均免賠後,痛批本案三審中沒有法官用心辦此案,建商明顯偷工減料,法官卻求證思考不足。
          當年受困在大樓瓦礫堆下6天奇蹟生還的孫啟峰說,雖然事隔15年,但每年到了921這天,都會特別有感觸,所以會特別讓自己忙一點,因為一靜下來會想到往事。由於事情已過了許久,他對判決結果沒有特別意見,但一般老百姓對建商逃避責任沒輒,感到無奈,現在也只能好好的努力過生活。
          「這有天理嗎?」受災戶李發仁表示,台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清楚顯示,東星大樓鋼筋明顯不足,箍筋要135度彎鉤,東星大樓卻只有90度,證明偷工減料,但竟無法讓建商判刑、負責,證明小蝦米無法跟財團對抗,李發仁的心中充滿不滿與無奈。
          李發仁說,當年他的母親在大樓時倒塌喪生,訴訟走來10多年,他看著受災戶遺孤慢慢長大,到現在大家心裡仍然都很難過。有位年輕生還者全身是傷疤,現在1個人住在外面的大樓內,個性沉默寡言,也不太容易跟鄰居相處,人生態度全改變,外界很難想像。
          他氣憤的說,即便拿到賠償也只是補償性質,很多人原本有大好人生,卻因為偷工減料的房子造成慘重傷亡,許多個家庭支離破碎,親人也不可能再回來了。
          李發仁強調,住的安全是民眾最基本的需求,政府至今不注重建商管理,放任他們,他並痛批「三重幫」蓋的房子都有問題、是惡劣建商,呼籲大眾買房一定要找有信譽的公司。
          至於在震災中失去母親與弟弟的東星大樓自救會前會長陳建華,他曾在東星大樓重建落成儀式中,忿忿不平地批評市府,指受災戶同時失去親人與住所,既要負擔舊屋貸款,還要支付新屋房租,有老人家等不及就過世了。
          記者昨到陳建華彰化老家找他,但鐵門上了鎖,電鈴也不堪日曬,塑膠外殼破裂粉碎,呈半掉落狀態,門牆攀附植物,鄰居說他很少回來這裡,好幾個月才看過他一次,並且來去匆匆,停一下就走了。
          對於東星大樓民事賠償官司定讞,北市府則表示,已於民國96年和受災戶和解。這次官司市府非訴訟當事人,無法回應。